02 8月, 2006

容許自己不快樂

*接受自己不快樂的事實


你有不快樂的權利。


接受自己不快樂的事實,


才能避免把自己的不快樂當作攻擊別人的武器。


發現自己不快樂的時候,不妨休息一下,


容許自己發個呆、少做一點事,等情緒調整過來,重新出發。


如果有特殊狀況,必須暫時隱藏不快樂的情緒,希望不用撐得太久。


甚至,你可以告訴值得信任的人,


此刻的你並不快樂,請他幫忙分擔一下可能必須應付的場面。


我也見過長年都處於不快樂情緒的人。


他們怨天怨地,沒一件是看得順眼。


想幫他的忙時,他又說:


「其實我很好!這不關你的事。」


或「你怎麼做都沒用,我就是開心不起來。」


在校園演講時,碰到過一位男同學,


他自從上次失戀後,已經一年多不曾好好睡過覺,


心情不開朗,體力也漸漸衰弱。


同學們很熱心地幫他問我:


「吳大哥,我們要怎麼做,才能幫他走出失戀的陰影,


重拾快樂的人生。」


我的答覆很簡潔:「我建議這位同學去看醫生!」


這絕非風涼話,也不是開玩笑,而是很誠懇的建議。


我認為,一個人的不快樂,多半是自己造成的。


有一句話說:


「世界上能讓你不快樂的人,只有你自己。」


說得真有道理。


往另一個方向思考,道理也一樣。


「世界上能讓你重拾快樂的,也唯有你自己。」


如果你盡一切努力,但發現自己已經失去快樂的能力,


就該去看醫生,接受專業的醫療協助。


從心理及藥物著手,雙管齊下。


請你一定要記得:


你有不快樂的權利;也有讓自己重拾快樂的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