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接受自己不快樂的事實
你有不快樂的權利。
接受自己不快樂的事實,
才能避免把自己的不快樂當作攻擊別人的武器。
發現自己不快樂的時候,不妨休息一下,
容許自己發個呆、少做一點事,等情緒調整過來,重新出發。
如果有特殊狀況,必須暫時隱藏不快樂的情緒,希望不用撐得太久。
甚至,你可以告訴值得信任的人,
此刻的你並不快樂,請他幫忙分擔一下可能必須應付的場面。
我也見過長年都處於不快樂情緒的人。
他們怨天怨地,沒一件是看得順眼。
想幫他的忙時,他又說:
「其實我很好!這不關你的事。」
或「你怎麼做都沒用,我就是開心不起來。」
在校園演講時,碰到過一位男同學,
他自從上次失戀後,已經一年多不曾好好睡過覺,
心情不開朗,體力也漸漸衰弱。
同學們很熱心地幫他問我:
「吳大哥,我們要怎麼做,才能幫他走出失戀的陰影,
重拾快樂的人生。」
我的答覆很簡潔:「我建議這位同學去看醫生!」
這絕非風涼話,也不是開玩笑,而是很誠懇的建議。
我認為,一個人的不快樂,多半是自己造成的。
有一句話說:
「世界上能讓你不快樂的人,只有你自己。」
說得真有道理。
往另一個方向思考,道理也一樣。
「世界上能讓你重拾快樂的,也唯有你自己。」
如果你盡一切努力,但發現自己已經失去快樂的能力,
就該去看醫生,接受專業的醫療協助。
從心理及藥物著手,雙管齊下。
請你一定要記得:
你有不快樂的權利;也有讓自己重拾快樂的義務。